2月27日,从湖南省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,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获评2022年度全省“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、“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”。
2022年,洪江市检察院按照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的总体要求,全院上下勠力同心,攻坚克难,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工作质效持续提升、队伍建设持续加强、发展态势持续向好。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评价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。先后被评为“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”、“湖南省文明单位”、“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”、“怀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”;办理的“洪江市某小区业委会申请立案监督上门听证案件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批全国指导性案例;涌现出“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”杨正湘,“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工作者”曾亮亮,“怀化市十佳公诉人”邹媛媛等一批先进典型。
荣誉承载过去,开拓旨在未来。洪江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对标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,找准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,凝心聚力,奋勇而上,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,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为建设平安洪江、法治洪江贡献更多检察力量。(杨汉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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