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洋是生命的摇篮、人类文明的源泉。海洋生态关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和未来。近日,自然资源部南海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《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状况报告》显示,粤港澳大湾区在海洋生态建设方面成效显着,成为建设美丽中国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与示范样板。粤港澳大湾区通过制度创新、科技赋能与跨境合作等一系列务实举措,积极构建海洋生态治理新格局,为全国乃至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
一直以来,粤港澳大湾区扎实深入海洋生态建设,经过不懈努力,海洋生态状况总体稳中向好,珊瑚礁和红树林生态系统状况以优良为主,河口和海湾生态系统基本稳定,珠海全方位构建海岛生态系统,整治修复受损岸线公顷,全岛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4%,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。中华白海豚、海龟等珍稀物种得到有效保护,2017年至2021年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数量稳定在约2600头,种群数量稳中有进。
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事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海和谐共生之路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《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》白皮书提出的“八个坚持”,为我国海洋生态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,也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、中国方案。生态环境部实施的《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》,重点建设110余个美丽海湾,是系统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。海洋生态保护政策与方案的实施和完善,夯实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制度。
当前,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建设仍然面临诸多挑战,如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、开发与保护不能兼顾、科技赋能治理技术不完善等。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,关系国家兴衰安危,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任重道远,仍需大家共同努力。
坚持多元共治,构建粤港澳海洋生态协同治理机制。粤港澳大湾区由“9+2”个城市构成,各城市之间关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存在差异。因此,要加强陆海统筹、河海联动,形成协同发力的治理格局,推动构建海洋生态各区域一体化机制。同时,完善区域整体规划,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世界级城市群,制定跨区域合作规则,实现统筹治理与区域联动。明晰政府、企业、公众等主体责任,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,形成以政府主导、多元共治的大格局,提升整体治理效能。
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,创新海洋生态绿色低碳发展模式。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理念。这就要求我们应坚持优先保护生态的原则,统筹海洋开发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,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。例如,把海洋生态脆弱区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生存区等划入海洋生态开发与保护红线,严格限制开发活动。推进岸线和滩涂湿地保护恢复、生态系统常态化监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,加强海洋污染协同治理,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,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,加大海洋垃圾监控和清理力度。走出一条开发与保护并重、生态治理与资源保护修复并举的人海和谐发展之路,绘就人海和谐新画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