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看他是国企职工,还有自己的公司,言谈举止也儒雅得体,对我更是穷追不舍,可谁知道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骗局……”当事人悔恨不已。近日,高新区法院对这起以恋爱为名的诈骗案件公开宣判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俊(化名)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家住在大庆的小花(化名)离婚后一直单身。为了早日找到理想中的“白马王子”,小花进入线月,小花通过群聊结识了40多岁的张俊,从聊天中得知,对方是国企职工,同时经营自己的装修公司。一周后两人相约见面。事业有成、风趣幽默的张俊让小花心动不已,笃定对方就是个靠谱的男人。
张俊利用小花的信任,先后多次以装修需要、遭遇事故等为由借款。还以信用卡垫付可以赚钱为由诱使对方开办信用卡,然后用于提现,以此获取更多钱财。处于“恋爱”中的小花多次给付张俊钱款共计17.2万余元。后来,冷静下来的小花越想越不对劲:“一个大老板怎么这么频繁地问我借钱?偏偏每次都是现金……”产生怀疑的小花与朋友商议后报警。
警方根据小花提供的线索展开侦查,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俊,并于2022年4月将其抓获。经审讯得知,犯罪嫌疑人张俊劣迹斑斑,曾于1998年和2000年因犯盗窃罪获刑,2010年因犯诈骗罪获刑,2019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。在案件侦破过程中,警方还发现受害者远不止小花一人。在与小花交往的同时或前后,张俊还采取同样的方式诈骗了其他6名女性的钱财共计50.3万余元。
经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俊多次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,指控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,可从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吴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小红、小娟等7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67.5万余元。
理性择偶,若有人打着“爱情”的幌子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、转账、汇款要求,或者以高额投资回报频繁让你“掏钱包”,千万要提高警惕,谨防掉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“爱情骗局”。发现自己被骗时,及时报警并保存好证据,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