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称,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,镇江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
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滞留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4月7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,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。未在通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的镇江籍人员,勿心存侥幸,应尽早回国,争取宽大处理。
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依法从轻、减轻处罚;犯罪情节较轻的,可依法免除处罚;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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