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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限制令”到底怎么限

2024-04-09 07:57来源:互联网 点击:

  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陈晓报道刚刚过去的一周,南京城里掀起了一轮“执行风暴”。电视上,执行人员连夜出动;报纸上,欠债信息每天公布。昨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布了此次“执行风暴”的成果。两级法院共执结了808起案件,执结金额1.0427亿元。

  其中10%是找不到被执行人,找不到财产线索的“老大难”案件,对96人依法执行司法拘留。“没要过债款的,不知道要债苦!”在江苏商报此次调查过程中,不少人面对记者采访时,显得十分苦恼;法院的执行人员同样无奈,他们说得最多的就是“执行的难度,别人无法想象”;与此同时,因江苏富豪严介和而闻名的“威慑机制”,同样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。让“老赖”还钱为何这么难?威慑机制如何震慑“老赖”?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如何执行?一时间,“老赖”一度成为这个城市最热门的话题。不过,一个可以想见的事实是,“老赖”们的生存环境会进一步恶化,直至他们不折不扣地将法院生效的判决履行完毕。

  11月13日夜里22点,秦淮区信府河一条狭窄的小巷,5辆闪着警灯的法院执行车悄然在路边停车熄火。秦淮区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压低声音告诉商报记者,前面3楼住的就是今天要抓的其中一个“老赖”——钟某。钟某是个建筑包工头,去年做工程的时候欠了手下民工一年的工资14000元,到现在还有3000元没还。当执行干警将钟某押上了警车时,先前还十分嚣张的钟某妻子赶紧从床褥下掏出一沓现金,举着高喊:“我们还钱,不要把人带走。”秦淮区执行局13日晚的一次集中行动,只是全市两级法院本月开展的“执行风暴”其中一部分。全市法院从11月7日至14日一个星期内,集中力量5000余人次,对今年以来累积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执行。16日,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布了此次“执行风暴”的成果。两级法院共执结了808起案件,执结金额1.0427亿元。其中10%是找不到被执行人,找不到财产线索的“老大难”案件,对96人依法执行司法拘留。其中光是市中级法院执结的9起公司欠款案件,其金额就高达5208万元。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告诉商报记者,今年以来法院执行局做了两项大的工作:一是对历史上的积案进行了清理,共清理出29190件中止执行的案件。这些当时就无法执行完毕的案件,经过重新调查,执行成功5258件,到位金额7.43亿元。另一项工作就是这次集中“执行风暴”。全市法院一年平均执行一万件,执行金额十几亿,这一个星期就执行掉了近千件,执行标的超一亿元。另据江苏商报了解,南京今年仍有4000多件案件没有执行掉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庭曾公布一个数据:对于我国法院一年审理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而言,1993年,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占了70%,但到2003年,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上升到了52%。当“要债的是孙子,欠债的是大爷”的说法,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时候,人们开始思考,相关部门也开始加速行动。从“躲债”到排队还债“执行工作的困难是其他人想象不到的。”市法院执行局龚局长说:“一个案件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,肯定经过了诉讼、调解等一系列程序,能还钱的恐怕早就还了。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,本身就是难啃的骨头。”据介绍,老赖们为了逃避应尽的法律义务,能想到的办法他们都想到了。假离婚、转移财产、居无定所、外地逃债等方式层出不穷。而对于企业法人欠款的情况,抓老赖的那套就不管用了。特别是那些欠债数量巨大的国有老企业,如果简单适用强制执行、拍卖还债的做法,不但会将本来还有希望的企业弄垮,说不定还会引发社会事件。这些新的情况要求执行法官在方式方法上要有创新。据江苏商报了解,这次“执行风暴”除了运用拘传被执行人,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等传统的方式外,启动威慑机制恐怕是最大的创新。说到威慑机制,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“严介和”,就是“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费”。其实,据法院有关人士介绍,报纸上每天刊登的“老赖”名单,就是威慑机制重要的环节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“老赖”的姓名、欠款数、欠款原因,这对老赖来说,恐怕要比限制出境、高消费有效得多。现在社会对于信用越来越重视,“老赖”身份曝光,对他们继续经营影响很大。据介绍,这次执行风暴中,玄武区法院居然出现了长期找不到人、要不到钱的“老赖”,拿着现金排着队去还钱的现象。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也说,这次他们能够成功执结9起高标的法人欠款案,执行曝光功不可没。不少欠债法人代表明确表示,愿意还钱不愿登报。信用丢了,寸步难行就法院而言,此举本意在于化解长期存在的“执行难”,但实际上,这却可以解读为是对失信惩戒的一次积极探索。按照国际通行标准,一个国家在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,就进入信用经济阶段,信用交易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功能完善、数据详尽的个人和企业信用历史,当全社会都具备守信行为时,才能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,使经济得以健康运行。可在现实生活中,信用的普遍缺失已成为扰乱我们市场的腐蚀剂。据公开资料显示,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,但履约率仅为60%左右,企业间年年清除“三角债”而年年大量发生,大批“老赖”更是在诚信丧尽,“不赖白不赖”思想支配下层出不穷。信用交易的长时期低水平徘徊,在一定程度上加剧社会公信力的丧失,人际交往弥漫着互相猜疑防范的不信任感。有关专家在接受江苏商报采访时表示,要使我国社会尽快走出信用困境,非一日之功。而在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之前,可以做的一件事,就是加强对各种交易失信行为的严厉惩戒,以使失信者有切肤之痛,认识到破坏信用就是损害自身利益,一旦留下信用污点,将终身记录在案。南京法院对“老赖”的曝光就不失为一种惩戒手段。“老赖”排队还钱现象,就说明即使厚颜无耻如“老赖”也怕公开的社会惩罚。

  与公开曝光相比,“威慑机制”的另一种方式更为引人关注——在这个秋天,“限制令”因严介和而闻名。“法院对500人实行了威慑机制,但那499人不为人知,但有了个严介和,让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机制。法院这样做,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。我严介和虽在企业界名气比较大,也同样一视同仁,说明法院执法如山,我认为即使我有付出,也是应该的。”严介和如是说。出境高消费如何限制10月12日,因涉及担保贷款未还,严介和成为中国第一位被法院启动“威慑机制”的知名富豪。10月16日,法院向严介和发出限制高消费令。10月17日,法院签发《关于对严介和采取边控措施的决定》,限制其出境。几天内,公众通过互联网得知了严介和及太平洋建设集团的窘境。也让不少人第一次听说了两个概念: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费。不过,有不少人也产生了疑问,法院到底如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,又怎样监控他们高消费的行为呢?严介和跟人一起吃饭、出入乘坐豪华轿车是否违反规定?吃饭什么标准是违规?坐什么车是超出标准?法院难道天天派人跟在严介和后面吗?中院执行局法官介绍,通过威慑机制对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的人限制其出境,限制其高消费,这并不是他们的首创,而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的。《民法通则》明确规定,有未审理完结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得出境。而民事诉讼的被执行人,有责任配合法院执行。这边欠着钱,那边还在肆意挥霍,这就是明显的不配合。因此,限制“老赖”的出境自由、限制他们的高档消费都是合法的。在中院执行局协助下,江苏商报得到了他们向严介和发出的《限制高消费令》。这份《限制高消费令》要求严介和“不得以其自有财产为其他法人、经济组织、公民进行担保;不得以考察、投资、经营、旅游等名义出国离境;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或耗资在企业、住地进行高档装修;不得开办新公司或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代表人;不得在消费场所高消费、居住豪华住宅和乘坐高档车辆。如果严介和不能遵守‘限制高消费令’的,法院将视情节依法对其采取罚款、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。”住着别墅,拒不还债其实,严介和并非南京首个被实施威慑机制的人。据了解,今年3月31日,南京市在全国第一个宣布同时实施执行威慑联动机制。半年来,南京市两级法院共对540件案件启动了执行威慑联动机制,涉案总标的达2.1亿元,目前已执行结束的案件近200起,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700多万元。第一个被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,是一名外籍华人。她是因为区区2万元被实行威慑机制的。据了解,这名外籍华人是美国一知名品牌热水器的代理商,因为收了预付款却没有履约被告上法庭。但判决生效后,住豪华别墅、在高档写字楼办公的她,却始终不归还这2万元。实行执行威慑机制第一天,执行法官将执行公告贴到了她那豪华别墅的大门上,公开告知将可能对她采取包括限制出境在内的措施。威慑机制立刻产生作用。一向难觅踪迹的她,第三天就派代理人来到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。代理律师告诉执行法官,被执行人看到贴在别墅大门口的执行通知书,得知不仅自己那幢别墅被查封,连出境、贷款等权利也受到了限制,非常着急。代理人为之辩解:被告之所以不愿意还钱,主要是“对判决结果有疑义,打算申诉”。执行法官当即做出了反驳:对判决结果有疑义,为什么不上诉?判决生效一年半,为什么早不申诉?法律规定,即使申诉也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,如果不还款,已经对她启动的威慑机制就不会停止。律师赶紧提出,先把2万余元现金存到法院账户上。结果,这起一年多没有执结的“骨头案”,由于威慑联动机制的作用,不到一周就宣布执结。

  “实话实说,限制出境只是手续烦琐一点,但有了出入境管理局的协助,还是可行的。至于高消费,说实话法院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。”一个基层的执行法官这样告诉记者。他认为,法院的“限制高消费令”,只能发放给“老赖”个人,最多张贴到其经营场所或住所地附近,无法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。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受利益驱使,也不可能主动限制“老赖”的消费行为。从形式上发出“限制高消费令”很简单,但如果不能落实到位,就变成一种不严肃的行为,会让市民对这一执行手段感到失望。然而中院执行局的法官却不这么认为。在他看来,限制高消费不过是一个手段。法官没有精力,也没有必要跟在严介和后面,限制他坐好车,限制他住好房。而是通过向社会公开这个限制,对他产生一种威慑力。让全社会都知道某些人是无权享受这些高消费的,那么他再开好车,住豪宅,知情人就可以向法院举报。而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如果还在高档场所宴请宾客,出入高级宾馆、娱乐场所,也会给他的客人留下不诚信、不负责的印象。即便限制高消费的目的在于对“老赖”产生一种威慑,法院同时也在力图解决实际操作难的问题。秦淮区法院目前已拿出一个调研初稿,对“限制高消费令”的具体实施,进行了探索。这份调研稿认为,法院对“被执行人财产的现状有合理怀疑的”,可对其下达“限制高消费令”。这种“合理怀疑”,主要由被执行人的表象体现:如穿戴皆名牌、包租高档轿车或宾馆套房、办公室装修豪华、员工配备整齐等;此外,被执行人如时常参与宴请,出行乘坐飞机、火车软卧,虽没有自己名下车辆,但经常自己驾车或打车,或有未成年上贵族学校或在国外学习的,法院也能对其下达“限制高消费令”。对限制高消费的内容,这份调研稿作了具体归类:如被执行人是自然人,不得乘坐飞机,不得在宾馆、酒楼、酒吧等高消费场所消费,不得外出旅游、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,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;如被执行人是法人,其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,不得以公款在宾馆、饭店等高消费场所消费,不得使用轿车,不得在单位报销出租车、火车卧铺、飞机、轮船三等舱以上舱位的费用;财务状况须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,并随时接受审计等。尽管如此,限制高消费只是“威慑机制”的一个部分,相比之下,威慑机制其他的内容,对于经营者的触动更大。中院执行局龚局长介绍,现在全社会对执行都很配合。法官拿着执行协助书就能得到银行、招投标、房产等各部门的协作。“老赖”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、无法参与工程招标、无法进行房产买卖,这些措施要比限制他高消费震撼得多,明年1月1日全国法院执行情况全部联网,老赖的日子会更加难过。(编辑东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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