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在全国首次将患者“临终决定权”——“生前预嘱”写入地方性法规,于2023年1月1日施行,其中明确,
据深圳交警通告,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,深圳暂停执行限外措施,期间允许所有非深圳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在深圳全市全时段通行。2月6日起,恢复原定限外措施。
《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根据《办法》,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,上调为每人每月260元,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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